我叫王凤有,是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木头营子乡木头营子村的村民。多年来,我一直在外打工漂泊,有家不能回,有地不能种。
我实名反映本村党支部书记武某及相关乡镇工作人员:涉嫌违法剥夺我儿子、侄儿30年口粮田;2016年在未履行合法程序情况下拆除我家唯一住房,至今未予补偿;涉嫌套取国家全覆盖工程资金200多万元;涉嫌违规处置上万亩国有草地,相关收入未规范管理;牛棚项目涉嫌挂名套取国家补贴;部分人员财产状况与收入存在明显异常。
所有内容均为本人亲身经历,真实可查,如有不实,我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一、大量国有草库伦被违规处置
木头营子村原有上万亩国有、集体草库伦(草场),被武某联合乡工作人员私自承包、转让,部分被改为耕地。相关承包、转让收入未按规定入账、公示、入库,存在管理不规范、利益输送嫌疑。
具体情况:
周国辉(村委委员):涉嫌违规占用国有土地一千多亩,多年私自外包、转让,个人获利数额较大。其2016年进入村委前经济条件一般,目前名下资产较多,财产来源有待核查。
张晓光(村民):涉嫌违规占用六七百亩土地,违规开垦、转让,获利较高。
武某等人:涉嫌整体处置、转让集体与国有土地,涉及金额较大,村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。
相关人员还拟对宋家窝铺南梁一千多亩国有草地进行处置,恳请上级及时核查制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二条:非法占用农用地,改变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大量毁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二、儿子、侄儿30年未分到口粮田,分配不公
1998年村里统一分配口粮田,我儿子王国超(1996年生)、侄儿王国远(1995年生)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符合分地条件。村委会曾承诺“五年一小调”,为新增人口补地。然而30年过去,二人至今未分到口粮田,基本生产生活权益受到影响。
2016年,村干部武某为张国军一家六口补充分配了口粮田,却未同等解决我儿子和侄儿的问题。我多次向村、乡反映,均未得到合理解决。
三、2016年房屋被拆除,长期未获补偿
2016年5月4日,我在山东务工,对村内事宜不知情。村委会未履行告知义务、未签订补偿协议、未支付补偿、未履行合法拆除程序,以村容村貌整治名义,将我家合法房屋、院落、饮用水井拆除毁坏。
我因此失去住所,常年在外打工、租房居住,生活困难。事后向村、乡反映,对方曾表示可用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住房问题,但至今未落实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: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。违法强拆属于严重侵权。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七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。
四、2016年全覆盖工程涉嫌违规
2016年内蒙古实施乡村全覆盖项目期间,武某利用职务便利,工程项目安排不规范,存在虚假立项、虚假施工、无实际投入等嫌疑,以此套取国家专项项目资金。
2016年全覆盖项目涉嫌违规套取国家资金200多万元,资金由其个人支配,未规范管理。
五、牛棚项目涉嫌违规套取补贴
国家养殖扶持牛棚项目共四份:李亚群、周国辉、张晓光四人名下各有一份。政策规定配套草地只准种牧草,实际被改为耕地种植农作物。李亚群、张晓光仅为挂名,实际由武某与周国辉操控,涉嫌将国家惠民项目违规变现。
六、部分村干部财产状况异常,有待核查
周国辉:2016年前经济条件一般、负债,目前拥有较多牲畜、城区房产,无明确合法经营收入来源,财产情况有待核查。
武某:长期担任村干部,存款、房产、车辆等资产明显超出合理合法收入范围,有待核查。
张晓光:长期参与土地转让,资金流水异常,有待核查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九十五条: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巨大的,可以责令说明来源,不能说明来源的,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差额特别巨大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七、2026年村集体土地拍卖760余万元,未解决补地问题
2026年4月12日,村集体联合乡政府公开拍卖土地,拍卖款760多万元全部上交乡财政。村、乡两级有资金保障,仍未解决我儿子、侄儿口粮田补发问题。我多次反映,均被拒绝。
八、多次反映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
我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问题,相关事项被搁置,未能得到公正处理,恳请上级部门介入、全面核查。
九、我的诉求
1. 尽快为我儿子和侄儿补发30年未分配的口粮田,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;
2. 依法足额赔偿我家被拆除的房屋、院落、水井等财产损失;
3. 对武某、周国辉、张晓光等人涉嫌违规处置国有草地、套取资金等问题立案调查,依法处理;
4. 核查相关人员银行账户、资产、资金流水,依法管控涉案资金与资产;
5. 全面核查全村草库伦及土地处置账目,查清资金去向;
6. 立即停止违规转让土地、违规承包牛棚等行为;
7. 对履职不到位、包庇纵容相关问题的人员一并追究责任;
8. 公开公示760多万元土地拍卖款使用明细;
9. 恳请上级部门直接督办,确保公平公正处理;
10. 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,防止打击报复。
作为农民,我家30年无地可种,房屋被拆无家可归,家人基本生活保障得不到落实。恳请相关部门为百姓主持公道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二条、第三百八十二条、第三百九十五条、第二百六十六条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
(责任编辑:威展小王)



